近日,四川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廉潔四川》欄目播出了“治蜀興川的反腐實踐”專題節(jié)目,曝光了南充(微博)拉票賄選案細節(jié)視頻。
案件的起源,還要追溯到2011年10月,時任儀隴縣委書記楊建華“當選”南充市委常委一事。經(jīng)查,2011年10月19日,南充市委五屆一次全會前,楊建華自己出面或安排下屬,向部分可能成為市委委員的人員送錢拉票,通過拉票賄選當選為南充市委常委。
拉票賄選,不僅是破壞民主、污染風氣的嚴重違紀行為,也是嚴重踐踏法制的違法行為。在查清楊建華賄選事實的基礎上,省委根據(jù)有關線索進一步組織摸排調(diào)查,驚人的內(nèi)幕浮出水面。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南充市委五屆一次全會前,在有關干部民主推薦中存在的送錢拉票問題,共涉及四百余人。
牽一發(fā)動全身,徹查南充賄選案無疑會給整個南充政界帶來很大沖擊。南充拉票賄選案是一宗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嚴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惡劣案件,經(jīng)過為期半年的紀律審查,根據(jù)案件事實和有關黨紀政紀、法律法規(guī),省委對全部涉案人員做出嚴肅處理。其中,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33人,給予撤銷黨內(nèi)外職務以上處分的77人,給予嚴重警告并免職、嚴重警告、警告或行政記大過、記過處分以及免職處理200余人,誡勉談話、批評教育100余人。400余人涉案人員,共處理廳級干部67人,處級干部282人。其中,楊建華犯行賄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0年;時任南充市委書記劉宏建犯玩忽職守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