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四川省委批準,四川省紀委對綿陽市政府原副市長趙琪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趙琪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公款旅游;違反組織紀律,不向組織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guī)收受禮金、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趙琪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四川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趙琪開除黨籍處分;經四川省監(jiān)察廳廳長辦公會議審議并報四川省政府批準,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