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人:周庭
原任職務:上海鐵路局徐州工務段副段長(副處級)
觸犯罪名:貪污罪、受賄罪
判決結(jié)果:2016年6月8日,徐州鐵路運輸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
犯罪事實:2009年4月至2011年8月,周庭在擔任上海鐵路局徐州工務段路橋科副科長、科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虛列工程款貪污9.4萬元,為單位和個人謀利,收受或者索取賄賂27.16萬元。
我曾是一名優(yōu)秀大學生,參加工作后得到組織信任,事業(yè)飛速邁進,27歲當科長,31歲當副段長,到今日33歲卻成了階下囚,面臨著黨紀國法的嚴懲,我經(jīng)歷了極大的轉(zhuǎn)變過程。
雖算不上書香門第,但我也是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從小父親就告誡“不屬于自己的錢,一分都不要拿”。在初入工作時,我堅持嚴謹慎微,特別是對金錢的誘惑,我毫不猶豫地去抵制。后來走上中層干部崗位,特別是在路橋科擔任副科長主持工作期間,自身的意志開始動搖,心理防線開始被擊垮。我的所作所為嚴重背離了黨紀和國法,也讓自己走上違法亂紀的不歸路。
曾幾時,我是父母眼中的好兒子,妻子眼中的好丈夫,兒子眼中的好父親,領(lǐng)導眼中的好下屬,同事眼中的好伙伴。然而,在這一切光鮮的背后,卻隱藏著不為人知的陰暗面。這些曾經(jīng)違法違紀的事情,一直都是我內(nèi)心難解的疙瘩,像惡魔一樣緊緊纏著我,讓我寢食難安,夜不能寐、噩夢連連。
每次身邊有同事被司法機關(guān)查辦,我都緊張不已、坐立難安。特別是十八大后,上到國家下到我們鐵路局,接二連三地有官員落馬。每次我看到這些新聞,我都越發(fā)害怕和不安,因為依稀看到了自己的結(jié)局。我就在這樣誠惶誠恐中忍受著煎熬,度日如年。
我缺乏面對自己過錯的勇氣,單位幾個科長案發(fā)后,我徘徊在自首邊緣,多次在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大門前猶豫,內(nèi)心的懦弱和僥幸讓自己始終沒有勇氣站出來。但經(jīng)過組織教育,我還是最終鼓足勇氣,坦白交代了自己的違紀問題。盡管我將面臨黨紀國法的嚴懲,但我心中的惡魔消失了,我終于可以睡個安穩(wěn)覺了。
淪落到今天,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一是法律知識匱乏,法律意識淡薄。只想著把崗位技能學好,對法律學習很少。二是心理防線不牢,沒能抵擋住不良風氣的侵蝕誘惑。2009年中秋節(jié)收到第一筆2萬元購物卡時,我毫不猶豫上交到段紀委。后來跟施工隊經(jīng)常一起吃吃喝喝,關(guān)系越走越近,發(fā)展到稱兄道弟的地步,心理防線被逐步擊潰。三是事業(yè)成長太快而心智不夠成熟。到中層崗位后,身邊的朋友逐漸疏遠,直到后來連一個交心的朋友都沒有,再加上自己虛榮心太強,導致沒有人再幫助提醒。還有就是僥幸心理作祟,使我沒有勇氣走出陰影,主動向組織坦白,錯過了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