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未想到自己會以‘貪官’兩個字來結束仕途生涯;從未想到自己會以接受調查的方式告別親人朋友,最終走進高墻鐵窗;從未想到自己會以‘貪欲’之火毀掉曾引以為豪的汗水和榮光……”
這是四川省廣安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市政府辦黨組成員汪智勇因嚴重違紀被組織調查時,寫下的一段懺悔之言。
膽大妄為 無視紀律
汪智勇出身農村,參加工作后逐步成長為一名年輕的副縣級領導干部,也曾為地方經濟發(fā)展出過力、流過汗。但他卻忘記了自我約束,忘記了組織的托付和群眾的期盼,用他自己的話說,“一帆風順的成長環(huán)境,讓我迷信好運始終伴隨著我,沒有挫折感,沒有冷靜思考權力是誰賦予的,該為誰服務。”
在利益誘惑面前,他喪失了對紀律的敬畏,迷失了對是非的判斷,甚至丟掉了做人做事的基本操行,有的只是毫無節(jié)制的貪婪和心存僥幸的鋌而走險。
汪智勇2006年任廣安市廣安區(qū)副區(qū)長,2009年任廣安區(qū)委常委、副區(qū)長,長期分管住建、國土、交通等重點部門。他通過插手工程領域、泄露保底價、審批緩交土地出讓金、購房優(yōu)惠、入股房地產開發(fā)等方式大肆收受財物,并以借款的名義在7個開發(fā)商那里“投資”獲利上千萬元。
2007年,廣安一開發(fā)商在參與某項目競標前找到汪智勇,請求汪智勇在競拍前將保底價告訴他,并送給他現金10萬元。拍賣會當天,汪智勇作為廣安區(qū)政府代表參加了保底價研究,按照事先約定,汪智勇趁上廁所的機會將保低價通過中間人以事先約定的暗號透露給該開發(fā)商,該開發(fā)商通過串通投標的方式中標。2011年,在前鋒鎮(zhèn)一宗土地拍賣過程中,汪智勇通過中間人將保底價提前透露給了某開發(fā)商,該開發(fā)商通過相同的方式中標。兩宗地的出讓因為提前泄露保底價,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上億元。
以權謀私 錢迷心竅
汪智勇違紀案件是一起典型的領導干部放棄世界觀、人生觀改造,私欲極度膨脹,利用職權大肆收受賄賂、聚斂錢財、大搞權錢交易的腐敗案件。他把手中的權力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將領導干部的正常工作異化為市場經濟中的“等價交換”。
一些老板為追逐利益,通過各種手段拉攏討好汪智勇,他們一拍即合,形成權錢交易利益鏈條。對汪智勇而言,這些老板就是“上帝”,比組織、比工作都重要。在廣安區(qū)任職期間,他經常以事假、病假為由不參加區(qū)委、區(qū)政府的會議,但老板往往一個電話、一條短信他就會招之即來,言聽計從。
據統計,給汪智勇送錢的老板有60多人,少則數萬元,多則數百萬元。一些老板在汪智勇“關照”下生意越做越大,汪智勇也不斷從這些老板身上獲利受益。正是因為這些老板送的錢物,讓汪智勇越陷越深。
奢靡享樂 生活腐化
汪智勇用聚斂的財產,在成都、重慶、廣安等地購買房產4套、門市9間,為了貪圖享受,他還購買了一輛價值上百萬元的豪華轎車和一輛越野車。
2014年2月26日,汪智勇被調查組帶走前的晚上,他還與幾個老板一起大吃大喝,不含酒水這頓飯就花了3000多元。
汪智勇喜歡打麻將賭博,長期與一些老板通宵達旦打麻將。他與開發(fā)商老板打麻將,每次輸贏多達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一些老板正是以賭為媒,以頻繁送禮聯絡感情,拉領導干部下水,最后發(fā)展到為其所用、權錢交易。
2014年春節(jié)前后,汪智勇以右腿骨折、行動不便為由,一直未到單位上班,無論公務上有多重要的事情都一律推托。而在此期間,他包下四星級酒店一套三居室的豪華套房,住了40多天,由開發(fā)商支付房費。而包下豪華套房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方便與一些老板打麻將、斗地主賭博。在此期間,汪智勇還大肆收受開發(fā)商、企業(yè)老板的錢物,并多次參加開發(fā)商的宴請。同時,為了“禮尚往來”,汪智勇還專門設宴款待他的老板“朋友”們,而用餐的費用自然是由開發(fā)商買單。
前車之覆 后車之鑒
回顧汪智勇的違紀違法過程,是一個典型的從小到大、由量變到質變、從苗頭問題到突出問題的蛻化過程,是因喪失理想信念宗旨,無視黨的紀律和規(guī)矩,權欲熏心、追名逐利所致,其結果完全是咎由自取。
在汪智勇看來,幫老板做事而收老板的錢是理所當然、“互利互惠”。正是因為無所顧忌,他的膽子越來越大,貪欲越來越強,最終付出了慘重代價。
“時至今日,我才發(fā)現原來苦苦追求的金錢竟是最大的包袱和罪惡!自己平常最忽略的自由光陰、親人團聚、共享天倫才是人生最美麗、最動人的畫面!”被組織調查后,汪智勇才真切認識到自由和親情的可貴,“我想用我慘痛的教訓,勸告為官在職者: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2014年2月,廣安市紀委對汪智勇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后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同年4月,將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5年9月15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汪智勇有期徒刑16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