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陳巖)12月28日晚間,*ST川化發(fā)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四川省能投集團書面來函獲悉,證監(jiān)會下發(fā)通知稱,核準豁免四川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因國有資產行政劃轉而控制川化股份有限公司1.435億股股份,約占公司總股本的30.53%而應履行的要約收購義務。
在此之前,四川省政府常務會議已原則同意四川省國資委將其所持四川化工控股集團100%產權無償劃轉至能投集團的方案。
本次行政劃轉后,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總股本仍為4.7億股,公司控股股東——四川化工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35億股(以下簡稱“四川化工”),占總股本比例為30.53%。能投集團通過四川化工間接持有公司股份1.435億股,占總股本比例為30.53%,享有對公司的控制權,公司實際控制人仍為四川省國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