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失控,三任市政所長“前腐后繼”
一封舉報信,將江蘇省金湖縣市政工程管理所所長周軍拉進檢察官的視線。2014年年初,有人舉報周軍收受包工頭賄賂,但舉報信語焉不詳。經過金湖縣檢察院嚴密偵查發(fā)現(xiàn),以周軍為首的市政領域4件4人貪腐窩案浮出水面,而周軍前任的前任唐明剛,便是在這個位置上“倒下”的。
不久前,市政公司原經理夏東、市政所原所長周軍、縣住建局原副局長林旭三人均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二年零六個月不等。包工頭徐平以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拉家?!甭晼|擊西
周軍年已五旬,自1996年轉業(yè)后,便一直在金湖縣市政所工作,并已做了9年所長。
檢察官經過暗中走訪調查,發(fā)現(xiàn)周軍妻子無業(yè),兒子正在上大學,以他的家庭收入,生活應該并不寬裕。但事實上,周軍一家不久前剛搬進一套新房,他個人的銀行存款有20多萬元,在當地一家經營較好的企業(yè)還有著幾十萬元的債權。此外,檢察官還側面了解到,周軍平時出手十分闊綽,嗜賭的他有時一場下來輸贏就是幾萬元。
種種跡象表明,周軍很可能“不干凈”。但周軍在市政系統(tǒng)深耕多年,關系網絡復雜,單刀直入不僅頭緒太多,而且可能導致關鍵線索遺漏。因此,檢察官決定先從其下屬的市政工程公司經理夏東入手,旁敲側擊,聲東擊西。
檢察官在審查市政公司賬目過程中發(fā)現(xiàn),幾份有夏東簽名的工程材料明顯造假。檢察官找到了夏東:“你們公司近幾年的賬目有沒有什么問題?”檢察官并沒有直奔主題,而是采取迂回戰(zhàn)術。心里沒底的夏東神情緊張,不知道該說什么不該說什么。
“如果只是私設單位小金庫,夏東不至于緊張到不敢交代,此人可能還有其他問題?!毕臇|的反常舉動被檢察官及時捕捉。
于是,檢察官不急不躁,說政策、談法律,“拉家?!?。慢慢地,夏東如實交代了自己收受工程承包商賄賂11萬余元的犯罪事實。夏東的供述也得到了行賄人徐平、賈明等人的印證。
“打草驚蛇”高調取證
“那些包工頭在給我送禮后都會到周軍的辦公室去坐坐。”夏東在供述時無心的一句話讓檢察官留了心。市政管理所是市政公司的主管部門,包工頭既然會向夏東行賄,那對夏東的直接領導周軍會不會也存在行賄可能呢?經過對這一句話線索的反復評估,檢察官將初查的策略定為夏東受賄案偵查取證與對周軍的初查合并進行,重點放在了那些行賄的包工頭身上。
一方面,檢察官對夏東高調取證,采取“打草驚蛇”的方法,公開調取金湖縣市政公司近幾年市政工程財務賬,摸清長期承包市政工程的主要人員情況,掌握大量基礎信息;另一方面,密切關注周軍的動向。
檢察官敲山震虎的策略起了作用,周軍坐不住了,開始頻繁約見長期承包市政工程的徐平、賈明等人。
檢察官把徐平請進詢問室。在證據面前,徐平很快交代了自己于2014年春節(jié)前向周軍行賄2萬元的事實。
條件已經成熟,2014年12月11日,金湖縣檢察院對周軍涉嫌受賄案正式立案偵查。面對巨額的家庭財產,說不清來源,再加上檢察官出示的其他證據,周軍心理防線很快崩潰,交代了受賄73萬余元的事實。
“掩耳盜鈴”受賄40萬
案件并沒有就此完結。據行賄人徐平交代,其2003年就開始在金湖做市政工程生意,跟市政所兩任所長關系都不錯,逢年過節(jié)都會向他們表示表示。
周軍是2007年升任市政所的一把手,既然徐平會賄賂周平,那么周軍的前任、住建局副局長林旭是否也有干系?這個“表示表示”到底是“表示”到什么程度?抽絲剝繭的訊問下,徐平交代了自己也曾向林旭行賄的事實。
到案后不久,林旭便主動交代了自己的受賄行為,與行賄人的證詞相印證。林旭自2003年7月開始任金湖縣市政所所長,他的前一任所長唐明剛因犯受賄罪被處罰。如此的“前車之鑒”讓林旭在上任后最初一段時間內并不敢越雷池半步。但看著有求于他的包工頭一個個都賺得盆滿缽滿,請他吃飯娛樂一擲千金,而自己只拿那么點死工資,林旭心理漸漸失衡。
“或許能有一個變通的辦法,既能讓自己拿到好處,也能巧妙地逃避處罰。”林旭在心里盤算著,并開始付諸行動。
2005年7月的一天,林旭把包工頭賈明叫到自己辦公室,對他說:“現(xiàn)在有一個排水管道工程,總造價大約在50萬元左右,這個工程我想自己做,你出面幫我簽這個合同,施工、材料、人員機械、現(xiàn)場管理也由你負責?!绷中竦囊幌捹Z明心領神會。
工程結束后,賈明主動將8萬元的利潤悉數奉送到林旭手上。此后,賈明主動提出與林旭合伙,獲得的利潤一人一半,賈明的提議深得林旭的心。
通過這種“掩耳盜鈴”的受賄方式,2005年至2014年期間,林旭以與建筑商合伙做生意的名義,多次變相收受建筑商的賄賂共計40余萬元。
“前腐后繼”只因權力集中
三任市政所長先后落馬,市政工程領域的腐敗高發(fā)問題不容忽視。為何原本應該造福于民的市政工程,成為官商勾結、損公肥私的撈錢工具?辦案檢察官進行了深入解析。
一方面,市政工程領域流程多、行政權力分布密集,導致職務犯罪發(fā)案點多。從檢察院查辦的金湖縣市政系統(tǒng)案件中發(fā)現(xiàn),獲取工程項目、工程驗收、工程款支付等多環(huán)節(jié)權力尋租空間大。
另一方面,“一把手”權力過于集中。市政工程招標后,相當一部分工程會由市政所下屬的市政公司中標,市政公司沒有自己的施工隊,工程轉包后由哪個承包商具體負責施工,市政所長有絕對的發(fā)言權;還有少部分工程會有外地的市政公司或個體承包商中標,為了能盡快拿到工程款,市政所長是他們要巴結的第一對象。
此外,官員廉潔自律意識不強、法律意識淡薄,所以才有了林旭的天真想法,以為“與他人合伙做工程賺取利潤,萬一被查也頂多是違規(guī)不會涉嫌犯罪”。
案件判決后,金湖縣檢察院在案發(fā)單位召開了兩次案件剖析會,發(fā)出檢察建議督促金湖縣住建局、市政所、市政公司等單位進行整改。在檢察機關的建議下,金湖縣整個住建系統(tǒng)健全了相關財務制度,出臺《縣住建系統(tǒng)權力公開運行監(jiān)督制約實施辦法》以加大內部監(jiān)督。此外,住建系統(tǒng)對包括市政所所長在內的重熱點崗位干部實施輪崗交流“經?;?一年內對任職時間較長、群眾反映強烈的21名中層和重熱點崗位干部進行了輪崗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