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海南省檢察院第二分院偵結并提起公訴的??谑性笔虚L李杰(副廳級)受賄一案,日前,法院經審理后作出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李杰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160萬元。
據(jù)悉,本案是海南省檢察院“6·3”專案中的核心案件。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5年,李杰利用擔任海南省??谑薪煌ň志珠L、??谑忻捞m區(qū)區(qū)長、美蘭區(qū)委書記、??谑懈笔虚L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海南福隆集團有限公司等8個單位及陳利等23人給予的財物,共計900萬元及價值1.9萬余元的黃金兩塊。
法院認為,李杰在收受下屬的拜年紅包時雖然大部分沒有明確請托事項,但基于其特殊身份,雙方對拜年紅包背后的用意均心知肚明,且收受的地點均是在辦公室,故這些拜年紅包與普通的節(jié)日紅包性質完全不同,應當認定為受賄犯罪。
鑒于李杰有立功情節(jié),認罪態(tài)度較好,有坦白情節(jié),可依法從輕處罰;同時積極退贓,有悔罪表現(xiàn),可酌情從輕處罰。經綜合考慮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以及社會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