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湖南省衡陽市紀委在查處一違紀問題過程中,順藤摸瓜,發(fā)現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局原副局長歐黎明涉嫌嚴重違紀。經過艱苦調查,終于揪出了這一隱藏在規(guī)劃領域的腐敗分子。
歐黎明在衡陽身居要職,朋友多、路子廣,是人們羨慕的“人生贏家”,但他行賄受賄、包養(yǎng)情婦、吸毒、嫖娼、賭博,嚴重違反廉潔紀律、生活紀律,人生最終在放縱中崩盤。
“五毒俱全”,明目張膽地違反紀律
歐黎明,1966年5月出生于衡陽縣,1990年進入衡陽市規(guī)劃處工作,2000年起擔任衡陽市規(guī)劃局副局長。其腐敗問題,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特征:
貪欲難遏的“蛀蟲”。歐黎明在衡陽市規(guī)劃系統前后工作24年,常年分管規(guī)劃審批等核心業(yè)務,掌管著衡陽市不少房地產老板的“生命線”。長期執(zhí)掌重要權力的他,逐漸將公權力當作自己的私產,對分管工作,往往一筆而決,不容他人置喙。歐黎明將權錢交易當成權力的附屬屬性,理所當然地收受各種好處,堂而皇之地違反廉潔紀律。2011年下半年,歐黎明找到衡陽某開發(fā)商朱某,要求他把公司的樓盤設計業(yè)務交給其同學做,朱某沒有答應,但又害怕得罪歐黎明,便用紅酒紙箱裝了100萬現金送給他,以求得其諒解和照顧。不久之后,歐黎明又以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價格從朱某處為其情婦李某購買住房一套,朱某也不得不“買單”。
路子很野的“能人”。歐黎明作為市規(guī)劃局副局長,崗位重要、作風霸道,且朋友多、路子廣、能量大,坊間傳言:孩子讀書可以找他批條子,就業(yè)可以找他打招呼,做生意可以找他拉業(yè)務。經調查,他確實路子很“野”,幫了不少忙,打了不少招呼,也收了不少好處。2012年12月,其情婦李某要在長沙購房,歐黎明找到開發(fā)商陳某,要求陳某給予關照。陳某為了其在衡陽開發(fā)的項目能得到歐的關照,以低于市場價50萬元的價格為李某提供長沙某樓盤住房一套,“打折”幅度之大令人咋舌!
風流無恥的“浪子”。歐黎明嚴重違反生活紀律,從1996年至2014年的18年間,先后包養(yǎng)3名情婦,除婚內有2名子女外,婚外又生育子女2名。此外,歐黎明還與多名女性發(fā)生不正當性關系,常年沉溺在燈紅酒綠之中,腐化墮落。
財迷心竅的“官商”。歐黎明熟諳“生財之道”,斂財手段層出不窮。他不顧黨和國家的三令五申,違反規(guī)定經商辦企業(yè),并多次利用自己手中的權力,拉業(yè)務、打招呼,成了一個經營有方的“紅頂商人”。1998年至2014年3月間,歐黎明與他人合伙經營一間茶樓。這間小小的茶樓,成為衡陽搞房地產開發(fā)的老板們的重要聚集地。10多年時間,歐黎明從該茶樓獲利分紅總計達220萬余元。
賭毒俱全的“豪客”。權力有了,名聲大了,錢財多了,歐黎明瞬間不知“路在何方”,逐漸在燈紅酒綠中迷失,轉而尋求刺激,將大好的時光花在打牌賭博上,將大量的精力用于吸毒上,賭和毒成為了他人生新的“標簽”。
五種錯誤,警鐘長鳴
歐黎明出身寒微,34歲便成為衡陽市規(guī)劃局副局長,是一位在衡陽有聲望、在規(guī)劃領域有權威、在朋友之中有能量的“人生贏家”,然而,他得意忘形,一錯再錯,最終嚴重違紀,在個人權勢的巔峰時黯然墜落,身陷囹圄。
錯在紀律觀念淡薄,心存僥幸。歐黎明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受黨教育多年,理應時刻保持對紀律的敬畏之心,但其認為自己門路多、能量大,“違紀的人這么多,不一定就抓到自己,即使出了事情,自己人脈關系網很強大,也能擺得平”,始終心存僥幸。卻不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只要違反了黨紀,再天衣無縫、滴水不漏,都會受到嚴懲。歐黎明以身試紀,最終害人害己。
錯在理想褪色,信仰迷失。理想信念是一個人的根,沒有了理想信念,就會成為無根的浮萍、斷線的風箏。歐黎明也曾有過熱血激昂的青春,20年奮斗,他逐漸成長為專家型官員,曾多次受邀開講座作報告,深得領導和同事的信賴??砷L期處在糖衣炮彈轟炸的“風口浪尖”,他深切地感受到了金錢的魅力和美色的誘惑,在權錢和錢色交易中,逐漸遺失了自我,淡忘了理想信念,最終被釘在了道德的恥辱柱上。
錯在自律潰堤,情趣低俗。歐黎明手握權柄,理應律己從嚴,時刻自警、自省、自律,但其經不住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等腐朽思想的侵蝕,在從眾心理、僥幸心理、享樂心理的支配下,個人私欲不斷膨脹,把“發(fā)財、享樂”作為人生追求的終極目標,喪失為官做人的基本原則和底線。他常年沉迷賭博,一擲千金,輸贏上萬不眨眼,是朋友圈子里有名的“賭棍”。他后來懺悔說,這些年生活里不是飯桌就是牌桌,長期以外出辦事為借口,到賓館開房和老板打牌,輸贏多少自己都記不清楚了。他還在老板的帶領下學會了吸食毒品,整個人的內心極度空虛,完全沒有心思工作,一心一意抓“經濟收入”。
錯在道德淪喪,色欲熏心。歐黎明身為農家子弟,從小受愛家護家持家的言傳身教,工作之后娶妻生子,家庭幸福??上У氖?,在權勢不斷攀升、財富不斷積累之后,其個人欲望也極度膨脹,將倫理道德拋到九霄云外,完全不顧妻子兒女的感受,大搞“金屋藏嬌”。他在其寫給妻子的悔過書中說:“五年來,我在外面花天酒地,女兒一直患病打針吃藥,我從來沒有管過,十多年來,多少節(jié)日,你們母女三人含淚吃年飯。我簡直禽獸不如,我不配為人父、為人夫。”
錯在監(jiān)督失效,放任自流。歐黎明違紀行為前后時間跨度近20年,直到近年才被查處,由此可見,對他的監(jiān)督存在很大漏洞。從上級和同級監(jiān)督來看,一些班子成員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tài),只掃自己門前雪,對歐黎明一些違規(guī)違紀行為不敢理直氣壯地指出來,聽之任之。甚至于歐黎明有些以權謀私的行為,找其他的分管領導打招呼幫忙,有些人還礙于情面做了,無形中助長了其貪腐氣焰。從下級監(jiān)督來看,歐黎明長期“一言堂”、“一支筆”,沒有人敢站出來指出其錯誤,也沒有人向組織反映。從專門監(jiān)督來看,專門機構對歐黎明的違紀行為失察,沒有及時指出和向上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報告,最終導致其在貪腐的路上愈走愈遠。